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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驾驶员培训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北京监管局
  4. [实施日期] 2024-05-30
  5. [成文日期] 2024-05-30
  6. [发文字号]  京交驾培发 〔2024〕 1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5-30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预付费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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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各郊区交通局(委)、各运输管理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金融管理部门,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员会、市场监管分局,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预付费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024年5月30日


政策解读:《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预付费监管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附件1: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预付费监管办法(试行)


附件2: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预收资金存管比例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