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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汽车租赁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6-10-19
  5. [成文日期] 2016-10-13
  6. [发文字号]  京交运发 〔2016〕 40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10-19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租赁小客车数量配置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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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运发〔2016〕407 号

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局机关各 处室,各汽车租赁企业: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2012 年第 243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市政府令 2010 年第 227 号)、《<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结合近年来租赁小客车配置工作实际,现重新修订并印发《北京市租赁小客车数量配置办法》,请认真执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

2016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北京市租赁小客车数量配置办法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