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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交通影响评价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01-05
  5. [成文日期] 2021-01-04
  6. [发文字号]  京交规发 〔2021〕 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1-04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域交通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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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规发〔20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9〕22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京规自发〔2020〕280号),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区域交通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北京市区域交通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控规编制和区域交通评估相关技术要求(试行)


附件2:区域交通评估报告编制要求(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