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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交通委组织制修订14项交通地方标准

发布日期: 2007-04-30 05:53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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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市交通委召开了交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会,落实了2007年交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今年市交通委经报批立项确定了14项交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其中制修订项目8项,研究项目6项。

标准制定项目四项:公共电汽车场站分类、功能和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穿越既有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公共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

标准修订项目四项: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汽车维护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汽车小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

标准研究项目六项:水域游船码头安全设置规范;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设施技术要求;搬家运输经营服务规范停车诱导系统技术要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技术要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4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分别为市路政局、市运输局,除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技术要求将于20086月完成外,其余计划于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