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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发布实施

发布日期: 2012-08-30 14:37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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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24号,《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编号JGJ18-2012,自8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同时废止。

  此次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焊接;

  2、增加部分术语和符号;

  3、钢筋电渣压力焊的钢筋直径下限,由14mm延伸至12mm;

  4、在焊接工艺方法中增加箍筋闪光对焊的内容;

  5、在钢筋电弧焊中,增加了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电弧焊;

  6、在钢筋气压焊中增加了半自动钢筋固态气压焊和钢筋氧液化石油气熔态气压焊;

  7、预埋件T形接头焊接中增加了钢筋埋弧螺柱焊;

  8、提高了接头外观质量的规定;

  9、增加了“焊接安全”的规定。

  新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具体强制条文为:第3.0.6 、 4.1.3 、5.1.7、 5.1.8、 6.0.1 、7.0.4。主要涉及质量检验、工艺试验、判定标准、焊工管理及焊接作业安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