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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03 10:0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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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城乡交通统筹发展、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综合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交通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对交通运输行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2.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负责大型城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核。负责市管道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中交通内容的审查。参与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统筹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

3.组织编制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议计划和年度建设建议计划。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提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交通发展建设投融资政策的研究和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

4.负责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协同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民航和邮政等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各类重点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建议;

5.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许可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6.负责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方面的组织协调,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事故。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运输组织和交通设施保障。负责铁路监护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本市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8.负责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运输科技和智能交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组织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组织指导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开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指导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1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的交通运输工作;

13.承担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47号)等文件通知,市交通委设立39个内设机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部门决算共计39个预算单位,具体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本级、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含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本级、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执法总队分中心2个三级预算单位)、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东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海淀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顺义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怀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大兴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延庆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12328)举报投诉中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北京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储备中心、北京市船舶检验所、北京市交通运输考试中心、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路政局分中心、北京市路政局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道路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编制855人,实有人数839人;事业编制2590人,实有人数222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064466.47万元,比上年增加108681.91万元,增长5.5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46611.96万元,比上年增加103035.18万元,增长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183.3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18.6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3404.1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经营收入4829.1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176.7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2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95209.89万元,比上年增加71345.11万元,增长3.71%,其中:基本支出122686.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15%;项目支出1868688.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3.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3835.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1618.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26.13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2019年加大了对纯电动出租车推广应用资金奖励、架空线入地修复工程、通怀路道路工程、双大路二期道路工程、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轨道交通政府补偿、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项目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801.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469.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教育支出24764.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5.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卫生健康支出5656.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0%;节能环保支出19861.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城乡社区支出175167.8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1%;交通运输支出1647690.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56%;其他支出156.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防支出"2019年度决算469.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5.45万元,下降7.02%。其中:

"国防动员"2019年度决算469.2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35.45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受机构改革影响,部分项目未实施,国防动员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2019年度决算24764.1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63.63万元,增长2.33%。其中:

"职业教育"2019年度决算24338.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74.84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支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进修及培训"2019年度决算425.9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1.21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我委进一步压缩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度决算8035.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87.53万元,下降17.3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度决算8035.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687.53万元,下降17.36%。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政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度决算565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1.09万元,下降7.5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度决算5656.1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61.09万元,下降7.54%。主要原因:执行全市统一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人员变动情况安排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2019年度决算19861.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761.02万元,增长1705.55%。其中:

"污染防治"2019年度决算997.7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02.26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绿色货运企业财政奖励资金的支付,以核定的具有年度绿色货运企业资质的货运企业的实际减排量为依据。

"能源节约利用"2019年度决算18863.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8863.28万元,全额追加。主要原因:年内追加了对纯电动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奖励资金。

6. "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175167.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5109.72万元,增长9.44%。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9年度决算160737.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79.72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年内增加了对自行车专用路运行维护等城市道路养护项目的资金投入。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19年度决算1443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430.00万元,全额追加。主要原因:2019年度增加了对架空线入地掘路修复的投入。

7. "交通运输支出"2019年度决算1647690.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2039.06万元,增长3.91%。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2019年度决算578859.8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5323.09万元,增长14.96%。主要原因:为提高公路服务水平,加大了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投入。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2019年度决算61197.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570.35万元,下降6.95%。主要原因:依据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本市部分巡游车改为网约车,网约车不再享受燃油补贴政策,为此年内调减出租小轿车燃油补贴资金。

"车辆购置税支出" 2019年度决算347908.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172.00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年内收到交通部下达的通州口岸一期工程等以及农村公路车购税补助调整预算。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2019年度决算659725.7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541.67万元,下降0.98%。主要原因:地面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员项目实际资金拨付以审计清算为准。

8. "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156.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88.86万元,下降75.72%。其中:

"其他支出"2019年度决算156.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88.86万元,下降75.72%。主要原因:PPP奖补资金预算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0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67123.2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5.04%;交通运输支出360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9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度决算67123.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7123.22万元,全额追加。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43123.2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3123.22万元,全额追加。主要原因:年内收到市发展改革委通怀路、双大路二期等基本建设资金等。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24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4000万元,全额追加。主要原因:年内收到回龙观至上地自行车专用路基本建设资金等。

2."交通运输支出"2019年度决算36077.0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其中: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 2019年度决算36077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9026.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3个行政单位、1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83.5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09万元减少425.4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106.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17万元减少110.88万元。主要原因:国庆、世园会等交通运输保障任务繁重,我委对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了压缩,包括年中按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压缩10%;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发展公共交通、智能交通、停车管理等与国外相关城市开展充分交流合作等方面,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7个、2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9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2.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21万元减少16.94万元。主要原因:我委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响应中央号召,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交流、检查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费用。公务接待32批次,公务接待60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775.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072.78万元减少297.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253.5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254.05万元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净结余0.49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21辆,车均购置费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21.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818.73万元减少297.16万元,主要原因:我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84.9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72.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2.1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1.67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66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7921.5万元,比上年减少449.16万元,减少原因:响应中央及市政府过"紧日子"的号召,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91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776.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05.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46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86.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2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800台,15825.7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9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6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8662.5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97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4.73%,涉及金额1,818,926万元。全年执行金额1,799,989万元,预算执行率98.95%。其中:

(一)普通程序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533万元,全年执行金额52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1%;评价得分均在75~90分(含75分)间。

(二)简易程序评价项目295个,涉及金额1,818,393万元,全年执行金额1,799,465万元,预算执行率98.95%;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247个、评价得分在75-90分(含75分)的44个、评价得分在60~75分(含60分)的4个。

二、"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依据

2015年1月,市轨道办出台《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服务千分制评价管理办法》,要求市轨道办每年组织对路网线路进行一次千分制评价。2015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服务千分制评价管理办法》作为配套执行文件编入《条例实施指南》。

2019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并实行《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及《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评价规范》,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服务质量评价。

(2)项目评价对象

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线路包括1号线、2号线、4-大兴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3号线、14号线东段、14号线西段、15号线、16号线北段、昌平线、房山线、亦庄线、八通线、机场线、S1线、燕房线、8号线南段、西郊线;车站客运风险评价范围为2019年路网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车站;服务质量评价包括6号线、14号线东段、燕房线3条线。

(3)项目实施主体

经过公开招标、投标、评标等一系列程序,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网公司")中标成为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经费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及6号线、14号线东段、燕房线的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安全服务千分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评价工作所需资金纳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2019年评价对象包括北京轨道交通22条运营线路、391座运营车站,"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经费"项目年初财政批复预算260万元,经部门评审、财政批复核减调整为242.57万元。

经过公开招标、投标、评标等一系列程序,路网公司中标,中标价240.1万元。

市交通委按照《2019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千分制评价经费》合同规定,分别于2019年8月、12月向路网公司拨付项目资金168万元、72.1万元,共计240.1万元。

3.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高质量的完成北京轨道交通安全服务千分制课题研究,为市政府、为轨道交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意见。

1.组织修订、完善北京轨道交通安全服务千分制评价标准。

2.组织专家开展设备设施隐患分级中期现场研判,完成设备设施隐患分级最终专家综合研判。

3.完成2019年北京轨道交通22条运营线路安全服务千分制评价报告,包括运营线路设备设施隐患评价、运营安全管理与保障评价、391座运营车站大客流风险评价,并提出各条线路及车站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要求以及大客流运营安全综合对策措施。

4.完成3条新开通线路设备设施隐患评价。

(2)具体目标



(二)评价结论

经评价,该项目综合考评得分86.95分,其中:项目决策12.8分,项目管理22.39分,项目绩效51.7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及指标科学性有待提升

总体目标表述相较项目完成绩效较为局限,未将项目实施对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充分呈现。产出数量指标来源不够清晰,产出成本指标和质量指标不够细化,效果指标表述不清晰且可考量性有待加强。

2.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相对前期立项申报内容,项目实际执行内容增加了服务质量试评价工作,项目内容调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3.实施方案不够完整,项目阶段性验收有待加强

实施方案未明确项目执行进度,方案完成时间滞后于计划时间,阶段性任务完成进度未达到预期。项目验收内容侧重于最终成果,未着眼于合同履约进行阶段性验收。

4.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呈现不足,满意度反馈信息不够全面

预期目标中,上报建议和意见数量、相关建议和政策被采纳次数、成果刊发和媒体报道次数的完成情况部分缺乏支撑;当前满意度资料反馈信息不够全面,无法充分掌握服务对象对评价标准、评价过程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

(四)建议

1.提升绩效目标管理意识,科学设置绩效指标

建议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注意根据项目内容及效果完整设置绩效目标,充分呈现项目效益并对应设置指标,清晰表述指标内容及指标值,充分考虑后期绩效评价时相关指标的可核查性。同时,加强目标跟踪管理,适时根据项目变化调整目标并履行调整程序。

2.完善项目调整手续,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建议当项目内容确须调整时,进行决策留痕,保证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结果科学且可追溯,完善项目调整手续,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完善实施方案,强化项目管理

建议项目单位制定更为细化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执行进度,使方案能够有效指导项目顺利开展。强化项目管理,在最终主成果验收的基础上,着眼于合同履约进行项目阶段性成果验收, 完善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支出效益。

4.重视绩效资料归集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建议项目单位充分挖掘项目绩效,及时归集绩效资料,完整呈现项目效果。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全方位多角度掌握满意度水平及问题,为项目持续改进提供参考。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