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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4. [成文日期] 2023-08-20
  5. [发文字号]  京交货运发 〔2023〕 17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3-08-28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本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工作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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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交办运〔2023〕35号)工作要求,为深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进一步降低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负担,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现就本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除外)从业资格管理改革证件申领有关工作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3年7月1日以后取得A2、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在本市申办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时,无需再提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凭机动车驾驶证及相关材料直接申领。

二、2023年7月1日以前取得A2、B2准驾车型驾驶证及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员,在本市申办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申领流程及要求不变。

详情可登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网(http://jtw.beijing.gov.cn/)查询,或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8月2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