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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4-10-21
  4. [成文日期] 2024-10-21
  5. [发文字号]  京交汽修发 〔2024〕 22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4-10-21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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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各区交通局(委)、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员会,委政务服务中心、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运输管理分局,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本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委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