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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3. [实施日期] 2014-09-11
  4. [成文日期] 2014-09-11
  5. [发文字号]  京交路公管发 〔2014〕 256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4-09-11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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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路公管发〔2014〕256号


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各公路分局、项目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修复质量和安全畅通,有效降低涉路工程对公路技术状况和交通安全的影响,现将《北京市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制度》印发你单位。请认真组织学习,同时,主动与有关建设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沟通。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

2014年9月11日


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关于修订、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京交路法制发〔2018〕192 号)附件 2:规范性文件修订内容如下:

九、北京市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制度

1、将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管线、电缆设施。”

2、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安全技术评价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评价,对于项目复杂、规模较大、对既有公路设施影响大的涉路工程,应由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删去第七条第二款。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