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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
  3. [实施日期] 2012-07-20
  4. [成文日期] 2012-07-20
  5. [发文字号]  京交运省发 〔2012〕 216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12-07-20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关于省际客运车辆统一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光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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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省际客运企业、客运站:

为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39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省际客车安全告知,使旅客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提高公共安全防范意识,保证运行安全,我局统一制作了省际客车发车前安全告知视频光盘,现分发各客运企业。

自2012年8月1日起,本市省际客运车辆须在旅客登车完毕、发车之前,由乘务员(或驾驶员)向旅客口述以下告知内容:乘客您好!欢迎您乘坐XXXX公司京XXXXX号省际班车,本班车由北京开往XXX,我是本车乘务员XXX,本车驾驶员是XXX、XXX,我们X人为您提供旅途服务。本次班车核定载客XX人,单程票价XXX元,XX时XX分从北京发车,途径XXX高速公路,全程预计行驶XX小时,大约在XX时XX分左右到XXX(终到地名),中途在XX服务区停车休息XX分钟。下面,请各位旅客观看安全告知光盘。

口述告知完毕后,方可发车,同时向旅客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光盘。

各客运企业要对车载视频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播放功能和音频、视频质量。因设备故障暂时不能播放,必须尽快修复,修复期间可暂用口述安全告知,但不得长期弃用视频播放。

省际客车运营途中的安全服务告知和企业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提示,仍执行运输局《关于统一规范省际客运企业司乘人员向旅客安全告知事项等三项内容的通知》(京交运省客发〔2012〕1号)规定。

外省(区、市)进京运营的省际客车,应执行车籍地运管部门关于安全告知的有关规定;因车籍地无明确规定或其他原因,至今未实行发车前安全告知的,由我市客运站负责督促其继续参照执行我局《关于统一规范省际客运企业司乘人员向旅客安全告知事项等三项内容的通知》的规定,也可参照本《通知》和光盘内容进行安全告知。

各区县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要以推行使用安全告知视频光盘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安全告知工作落实。


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