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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建设养护从业单位,各公路分局、城养中心:
为确保道路运行安全,按照《北京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市治超字〔2011〕10号)和《北京市路政行业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方案》(京交路公管发〔2011〕178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在道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