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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路政局
  3. [实施日期] 2006-05-29
  4. [成文日期] 2006-05-26
  5. [发文字号]  京路法制发 〔2006〕 293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06-05-29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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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路法制发〔2006〕293号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公联公司、首发公司、市政工程管理处:

为明确我市城市道路接养程序,规范接养管理行为,保证城市道路接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特制定《北京市城市道路接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