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通局、各运输管理分局,驾培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交运发〔2022〕36号)要求,202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小型汽车学时管理规则(试行)》(京交驾培发〔2020〕9号),经试行,现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制定《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管理规则》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