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通局、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员会,各区运输管理分局:
为规范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加快驾驶员培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于2019年2月19日印发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京交驾培发〔2019〕5号),该办法在试行过程中较好发挥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的作用。
对《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京交驾培发〔2019〕5号)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