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本市道路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以下简称定制客运)的安全管理,促进道路班车客运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新修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23年第18号令),并借鉴江苏、广东等定制客运先行省份的经验做法,在广泛听取公交保卫总队、交通执法总队、有关区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我委制定了《北京市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考虑
本《办法》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便于引导客运企业把握政策和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更好地服务于客运市场,激活班车客运市场活力。二是针对定制客运的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及网络平台管理等方面,结合北京市首都功能定位,制定了更加具体的管理措施,便于客运企业有效落实公共服务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特别是公共安全防控的主体责任。三是在定制客运、网络平台的执法监管方面,明确了运输管理、交通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行业的日常监管与执法。
三、制定过程
一是我委结合北京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服务管理实际,制发了《北京市贯彻〈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省际客运班线、市内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服务。二是借鉴江苏、广东等定制客运先行省份的经验做法,在充分总结试点通勤定制快巴模式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多次修改完善。三是广泛听取征求公交保卫总队、交通执法总队、有关区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协会、行业企业的意见,制定形成本《办法》。
四、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省际和市内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五、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共6章46条,包括总则、备案管理、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总则(共6条)。主要内容包括: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业分工、行业自律和鼓励引导等内容。
(二)备案管理(共11条)。对定制客运备案事项的办理、变更、注销等程序及条件进行规定。
(三)运营管理(共14条)。本章是规范定制客运企业和网络平台依法规范经营的内容。
(四)安全管理(共11条)。本章是强化定制客运安全管理的内容。
(五)监督管理(共3条)。本章主要明确了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在行业监管执法方面职责分工及相应措施。
(六)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