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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规范》(DB11/T 3018-2018)

发布日期: 2021-12-02 14:4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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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规定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公共环境、服务礼仪、厕所管理、停车服务、加油(气)站服务、汽车充电服务、汽车维修服务、餐饮服务、客房服务、便利店服务、安保服务及问询与投诉服务,适用于京津冀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可参照执行。于2018年6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