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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2020 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京交货运发〔2020〕17 号)精神,特制定《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