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修订道路货物运输信用评价指标?
2021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均进行了修订,交通运输部也颁布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及《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行业标准,2021年道路货运行业颁布实施的信用评价标准已不适应发展要求。为紧跟法治变革趋势、行业监管需求及数据监管要求,市交通委货运处于年初启动《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指标(试行)》的修订工作,现已完成向社会发布。
2、修订工作经历了哪些环节?
市交通委货运处于2024年3月份成立了修订工作组,先后7次召开工作研讨会,多次面向全行业征求意见建议;8月份在市交通委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11月份邀请交通运输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市司法局等方面专家组织评审,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
3、新修订的指标于何时发布实施?
2024年11月份对外发布,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信用评价评分规则是如何设置的?
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等级划分为优(A+)、良(A)、中(B)、差(C)四个等级,分值范围为[350,950]分,初始分值为800分,记分范围为600分(通用指标150分,行业指标450分)。
5、修订后的评价指标在结构上有什么变化?
新修订的评价指标由原先两个部分增加到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用指标”保持不变,重点对第二部分“行业指标”进行了修订,同时增加第三部分“等级熔断指标”。
6、修订后的评价指标在数量上有什么变化?
修订工作组通过逐条比对梳理原信用评价指标对各类新修订法规的适配性,并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将原56条指标缩减至36条,更倾向于数据对接,更便于理解和执行。比如,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项,原指标共列3项,新指标合并为1项;原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项共分为4项分别表述,新指标合并为1项等。
7、新修订指标有哪些亮点?
一是更加重视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为加大交通货运人才队伍建设,交通运输部近年来举办了货车司机、危货运输三类人员等方面的职业技能大赛,为鼓励企业选派优秀员工参加技能竞赛,这次修订将派员参加技能竞赛列为加分项。
二是更加重视监管和执法协同。原指标偏重处罚结果应用,而忽视了监管环节。此次修订将监管环节纳入到评价指标,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监管部门下达的管理指令并及时整改,避免安全隐患升级为违法行为。
三是更加重视超限治理。将非现场超限治理纳入到了评价指标,规定在30天内未主动接受处理的企业按每车50分扣除分值,督促企业主动处理违法事项,消除违法记录。
四是更加重视自媒体传播效应。原指标忽视了自媒体的作用,此次修订将自媒体报道的涉货运领域新闻事件也纳入了评价体系,扩大了舆论监督范围。
五是更加重视安全风险监管。此次修订增加了熔断项,将交通部颁布实施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涉及货运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部列为熔断项,有利于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六是更加重视全链条监管。在修订过程中我委工作组多次与市公安交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等部门开展研讨论证,并将税务、市场监管、人力社保、人民法院等多部门执法数据纳入评分指标,积极探索建立“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货运物流高质量发展。
8、数据监管方面有何创新?
此次修订首次将“6+4”综合监管系统、驾驶员诚信考核系统等归集至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整合了线上线下监管资源,实现监管活动无缝对接和全程自动化,从而提高了监管效率,减少了人为干预。
9、信用评价系统与哪些数据系统进行了对接?
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市大数据平台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13个委办局之间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与“6+4”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交通执法平台、驾驶员诚信考核系统等近10个数据系统对接,形成了全方位的信用数据对接机制。
10、市交通委货运处下一步在监管方面还有什么计划?
为克服信用评价时间跨度长,监管和执法部门难以精准掌握企业运营动态的问题,下一步市交通委货运处将研究制定《北京市道路货运行业“风险+信用”动态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细则(试行)》,与信用评价制度形成互补,全面建立“风险+信用”管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