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本人通过网络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相关承诺材料。
(二)接到申请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过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出具《审核结果告知书》,申请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三)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告知书》上的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机构办理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成绩公布期限为考试后4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四)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期限为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