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无障碍交流
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已报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和管理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