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增强交通运输行业诚实守信意识,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我委起草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5章34条,主要为总则、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及应用、监督考核及附则。在总则方面,明确了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部门职责;在信用评价方面,明确了评价的具体对象确定、标准制定、标准内容、评价规则、等级确定、结果公示、异议处理及修复等;在分级分类监管方面,明确了监管总则、委内应用措施及实施、委外及社会化应用等。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监督考核。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交通运输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自2021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研提意见建议,并请于2月25日18点前反馈至邮箱jtwfzc@jtw.beijing.gov.cn。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附件1: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