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关于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14 17:18 [打印]打印
分享到: 

根据《2020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宣教中心等8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于2020年7月9日下午18时截止。受疫情影响,招聘公告中原设定的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变更为线上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报送材料时间

从7月15日起至7月16日15时止。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资料

1. 报名表扫描件(从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完整并附有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

2. 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3. 本科(含)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4. 户口簿首页扫描件、本人页扫描件;

5. 手写签字的《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扫描件;

6. 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1张(350×500,不超过2M,.jpg/.png/.jpeg格式,证件照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

三、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于7月16日15:00时前将个人资料1-5项按通知要求上传至指定的app软件(钉钉),第6项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utongxk@163.com。

四、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虚假资料的,无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2. 报考人员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因其所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520418




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7月14日                      


附件: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