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所属10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资格审查、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李永兴同志为我单位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应急事务中心政工人事部门反映。为便于核实反映的相关情况,请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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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应急事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