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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14 17:51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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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公务员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委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进行。

(一)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的电子版照片,由各市级招录机关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线上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版照片。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电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卡)电子版照片。

2.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3. 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电子版照片。2.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并提供能说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电子版照片。

4. 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符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须提供本条第1款所列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和面向残疾人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和职位要求残疾种类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电子版照片。

(二)注意事项

1.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按时参加线上资格复审;

3. 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已在报名环节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不需再提供;

4. 对于资格复审暂不能提供部分材料电子版照片的,考生可与招录机关沟通后,约定时间另行提供,但不应晚于体检、考察结束时间。

5.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见附件1)。

二、确定首批面试人选

根据考生线上资格复审情况和招考公告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2023年3月1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公布。

三、各招录机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

市交通委人事处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附件2:市交通委各招录机关联系电话及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