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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9-08-28 15:43 [打印]打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结果公报如下:

  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

  (一)里程构成情况

  2018年末北京市收费公路里程957.3公里。

  (二)主线收费站分布

  2018年末北京市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23个。其中,非省界主线站16个,省界自管主线站2个,省界共管主线站10个(按5个计算)。

  (三)建设投资情况

  2018年末北京市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237.1亿元。其中,累计资本金投入499.1亿元,资本金比例40.3%;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737.9亿元,债务性资金比例59.7%。

  (四)年末债务余额

  2018年末北京市收费公路债务余额649.0亿元。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409.5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239.5亿元,占比分别为63.1%和36.9%。

  (五)收支情况

  2018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91.6亿元,支出总额200.3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108.7亿元。

  2018年度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19.8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9.5亿元,养护支出13.7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8.4亿元,运营管理支出24.5亿元,税费支出4.3亿元,占比分别为59.8%、14.7%、6.8%、4.2%、12.2%和2.1%。

  二、政府还贷公路情况

  2018年末北京市政府还贷公路里程85.8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70.9亿元,年末债务余额99.8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0%、13.8%和15.4%。

  2018年度北京市政府还贷公路年通行费收入6.2亿元,支出总额18.0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6.8%和9.0%。

  (一)里程构成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85.8公里,占收费公路里程的9.0%。

  (二)建设投资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70.9亿元。其中,累计资本金投入77.5亿元,资本金比例45.3%;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93.4亿元,债务性资金比例54.7%。

  (三)年末债务余额

  政府还贷公路年末债务余额99.8亿元。

  (四)收支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年收入6.2亿元。

  政府还贷公路年支出总额18.0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0.5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3.4亿元,养护支出1.0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0.3亿元,运营管理支出2.6亿元,税费支出0.2亿元,占比分别为58.4%、19.0%、5.5%、1.5%、14.5%和1.1%。

  (五)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11.8亿元。

  三、经营性公路情况

  2018年末北京市经营性公路里程871.5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066.2亿元,年末债务余额549.2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1.0%、86.2%、84.6%。

  2018年度北京市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85.4亿元,支出总额182.3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3.2%和91.0%。

  (一)里程构成情况

  经营性公路871.5公里,占收费公路里程的91.0%。

  (二)建设投资情况

  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066.2亿元。其中,累计资本金投入421.7亿元,资本金比例39.5%;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644.5亿元,债务性资金比例60.5%。

  (三)年末债务余额

  经营性公路年末债务余额549.2亿元。

  (四)收支情况

  经营性公路通行费年收入85.4亿元。

  经营性公路年支出总额182.3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09.3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6.0亿元,养护支出12.7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8.2亿元,运营管理支出21.9亿元,税费支出4.1亿元,占比分别为59.9%、14.3%、7.0%、4.5%、12.0%和2.2%。

  (五)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96.9亿元。

  四、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8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10.2亿元。其中,绿色通道减免1.9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5.2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3.1亿元,占比分别为18.5%、50.9%和30.6%。

 

  注释:

  1.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

  2.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3.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是指历年建设投资和当年新增建设投资之和,包括征地拆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投资,不含养护、大中修投资。

  4.财政性资本金投入、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分别属政府财政和其他来源(如社会资本投资、企事业单位自筹)的资本金部分。

  5.举借银行贷款本金、举借其他债务本金:是指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通过举借银行贷款和举借其他债务(如发行债券、对外借款)筹集的债务性资金,即原始银行贷款本金和原始其他债务本金,不考虑偿还因素。

  6.养护支出: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含养护人员薪酬)、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养护设施设备购置、养护检查检测、应急养护、机电系统改造维护、生产及照明用电等费用支出之和。

  7.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是指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改建支出,如收费站、收费广场,部分路段线位调整、提升技术等级、增加车道数和出入口,以及立交工程的改建工程。

  8.税费支出: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的所有税金与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或提取的规费之和,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交警经费等。

  9.运营管理支出:指收费业务、日常管理、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支出之和,包括收费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路政治超人员薪酬、收费业务费用、日常管理办公经费、其他管理支出、路政治超办公及业务费用、执法装备使用及维修、路产巡查等支出。

  10.其他支出:指除还本付息支出、养护支出、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税费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之外应由通行费收入列支的所有费用支出。

  11.通行费收支缺口:使用通行费收入减去支出总额,通行费收入大于支出总额为盈余,通行费收入小于支出总额为缺口。

  12.每个省界共管站按0.5个主线收费站计算。

  1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占比率根据四舍五入前的数据计算。

 

附件1-2018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pdf


附件2-2018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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