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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综合协调处

  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轨道交通新线开通试运营的综合协调;参与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阶段运营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交接工作;承担市轨道办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