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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北京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前期发布的《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交科发〔2019〕19号)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实施细则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政策解读:《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附件: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