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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道路货运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4. [实施日期] 2020-08-20
  5. [成文日期] 2020-08-19
  6. [发文字号]  京交货运发 〔2020〕 1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8-20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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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根据《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


政策解读关联:http://jtw.beijing.gov.cn/xxgk/zcjd/202008/t20200831_1994317.html





附件: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