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历史交评意见调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16:43
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区域交通评估,方便和规范控规组织编制机关调取已取得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历史交评意见”),做好历史交评意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编制和区域交通评估中的落实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控规组织编制机关(区政府或管委会)调取历史交评意见时,应向市交通委出具《关于商请调取XX街区历史交评意见的函》。
二、控规组织编制机关可根据需要对相关街区的历史交评意见统一调取。
三、来函内容应包括拟调取历史交评意见街区的名称、位置、四至范围等相关信息,并附拟调取街区的用地范围图。
四、来函内容应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