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冀GD9302车辆所有者)

发布日期: 2026-11-02 14:5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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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GD9302车辆所有者:

2026年11月02日,本机关作出京交【总】〔2026〕第0910-050100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车辆所有者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冀GD9302车辆所有者

2026年10月08日14时27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昌平执法队办事大厅对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车辆超限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026年10月06日01时38分,经京青线大宫门村的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冀GD9302车辆共6轴,其总重量为74.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49.0吨,超限重量25.2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通知如下: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昌平执法队领取京交【总】〔2026〕第0910-050100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永安路32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昌平执法队)

联系电话:010-80110615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