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冀HL8816车辆所有者承德鑫发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封)

发布日期: 2026-10-12 16:53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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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HL8816车辆所有者承德鑫发运输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本机关作出京交【总】〔2026〕第1006-04337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因本机关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冀HL8816车辆所有者承德鑫发运输有限公司经查:2026年09月01日13时04分,经密兴路海子村的非现 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冀HL8816车辆共6轴,其总重量为89.55吨,根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 49.0吨,超限重量40.55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通知如下: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密云执法队领取京交【总】〔2026〕第1006-043378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检查调查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3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密云执法队)

联系电话:010-69041106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