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总】〔2026〕第1006-036287号
因当事人涉嫌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公告如下:
定于2026年08月13日17时00分,在本机关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密云执法队二层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申请参加听证旁听的,请于2026年08月12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本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参加听证。参加听证人员需在听证当日携带身份证件入场,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办案机构地址、电话: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密云执法队
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3号,010-69041106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机关印章盖章处
2026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