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涉案财务处理决定书(先登处理)(山西汽运集团雁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07-24 14:3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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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汽运集团雁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本机关作出京交【总】〔2026〕第0605-034159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先登处理)》,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因采取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07月21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将2026年07月12日京交【总】〔2026〕第0605-034159号《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记载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晋BX2850号车辆(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大通牌;车身颜色:白色;车辆公里数:376444公里)立即返还。

请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持与办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到保存地点领取物品。保存地点为停车场的,请于二十四小时内领取,逾期将自行承担保管费用。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六支队领取京交【总】〔2026〕第0605-034159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先登处理)》,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六支队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西院B座)

联系电话:010-88869903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