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平:
2025年01月15日,本机关作出京交【总】〔2025〕第0506-002743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因本机关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5年01月15日,本机关对悬挂临时牌照的鲁DL4429(车架号:LHGRB184762027679)灰色奥德赛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实施扣押三十日,至2025年02月14日。
保存地点:龙爪树停车场。
停车场地址、电话:南三环小红门龙爪树路,13911165155。
备注: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本机关承担。自查封、扣押解除之日起,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领取京交【总】〔2025〕第0506-002743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办事大厅(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319号北京福寿老年公寓西侧大院)
联系电话:010-87358157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