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度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2 10:0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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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职责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京编委[2020]15)设立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为市交通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机构24个,包括8个处室,16个执法支队。2023年决共计2个单位,具体是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本级和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2.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3.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路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市管城市道路行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本级单位行政编制841人,实有人数785人;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保障中心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27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总计51305.4万元,比上年减少1980.22万元,下降3.7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998.81万元,比上年减少2526.94万元,下降4.90%。

1.财政拨款收入48980.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80.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88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70.65万元,增长0.53%,其中:基本支出36087.9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0.92%;项目支出14799.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9.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082.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29.81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已于2022年资金支付完毕,2023年未申请财政拨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3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6.6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1.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66%;卫生健康支出2427.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88%;交通运输支出43959.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3年度决算36.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75万元,下降24.29%。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3年度决算36.6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1.75万元,下降24.29%。主要原因:严格落实恢复重建、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决算331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0.0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3年度决算3311.1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39万元,下降0.01%,预决算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决算2427.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度决算2427.2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预决算持平。

4、“交通运输支出”2023年度决算43959.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24.89万元,上升4.83%。其中:

“公路水路运输”2023年度决算43959.0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2024.89万元,上升4.83%。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追加人员经费、交通执法暂扣车辆保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6024.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03.1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7.51万元减少4.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63万元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响应中央号召,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03.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05.88万元减少2.7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303.15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05.88万元减少2.73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5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90.8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8.75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3.51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6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8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3513.93万元,比上年增加41.36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日常公用经费结构进行调整,较上年略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0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4.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26.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8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共有车辆165台,共计4046.6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共计482.8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815.1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际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际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