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DL189R号车辆驾驶员:
2024年02月20日,本机关作出京交【总】〔2024〕第0505-006283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强制措施处理)》,因本机关不能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01月24日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对蒙DL189R(车架号:LJ12FKS23C4505055)银色江淮牌小型轿车1辆实施扣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解除扣押,发还车辆。
如不服本决定,你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京交【总】〔2024〕第0505-006283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涉案财物处理决定书(强制措施处理)》,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庄村319号北京福寿老年公寓西侧大院(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五支队)
联系电话:010-87358157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