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龙腾长客运输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9日,本机关作出京交(11)权告〔2023〕HSJ00002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02月13日15时48分,当事人秦皇岛龙腾长客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曹佳麟驾驶冀C39237号车载客行驶至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二层8号门外被检查人员示证检查,经查:驾驶员曹佳麟驾驶冀C39237号车由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运载二十三名乘客至首都机场二号航站楼二层8号门外,此行每名乘客支付180元由贾庆涛带队包车,现场检查时驾驶员曹佳麟无法出示本次有效的客运标志牌。当事人秦皇岛龙腾长客运输有限公司行为涉嫌构成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此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明和证据材料等予以佐证。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给予当事人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五日内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一支队领取京交(11)权告〔2023〕HSJ 00002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府前二街小王辛庄南路9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一支队)
联系电话:010-6458111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