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8日,本机关作出京交(04)权告〔2022〕HHY00009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06月18日08时50分,驾驶员董雪甲驾驶京AGY333号车行驶至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10号门前被检查人员示证检查,经查:该车为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货运车辆,经营许可证号为货110114013987号。检查时,北京恒益顺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董雪甲驾驶京AGY333号车由朝阳区王四营拉载沥青油石25吨,送至珠市口西大街110号附近工地,车费按合同价由该车所属公司结算。经查,该车厢两侧车板上方加有高度为68厘米的铁板,车厢四周焊有铁柱和插销,将加高铁板连接固定于车厢。涉嫌构成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明和证据材料等予以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给予当事人作出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五日内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四支队领取京交(04)权告〔2022〕HHY00009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四支队办事大厅(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258号院)
联系电话:010-68013592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0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