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光电气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786159894):
2022年02月25日,本机关作出京交(01)权告〔2022〕HZL00005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权利告知书》,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公司,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02月18日16时00分,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在查处李某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案中发现,京ABT288号小型轿车系李某祥从你公司租用。经查询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你公司无汽车租赁经营备案信息。你公司的行为涉嫌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此行为违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据材料等予以佐证。
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给予你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5日内提出。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京交(01)权告〔2022〕HZL00005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权利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
联系电话:010-6833517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