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小长假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12 08:0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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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大队、总队信息中心:

2016年元旦即将到来,假期从11日开始至13日结束,共计3天。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委关于做好元旦假期保障工作的要求,确保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安全、便捷、有序,结合总队工作实际,总队决定从11日至3日,启动“小长假”专项保障勤务。现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勤务安排

各执法大队每天安排执法力量,做好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安全监管工作。

二、重点监管地区

(一)重点枢纽场站:“四站两场”11个省际客运站、东直门、四惠、宋家庄、西直门、动物园、西苑等6个公交枢纽场站。

(二)重点轨道交通线路:1条新线:14号线中段;7条既有线路:12456810号线。

(三)重点轨道交通车站、繁华商业街、旅游集散地和旅游景点:地铁国贸站、公主坟站、五棵松站、苹果园站、中关村站、巴沟站、十里河站、三元桥站王府井、西单、公主坟、国贸、德胜门、前门、故宫、鸟巢、水立方、天坛、颐和园、八达岭、十三陵等。

(四)进出京主要道路:京沪、京开、京港澳、京藏、京承、京密、京哈、京津沿线。

三、工作重点

(一)做好机场、火车站、省际客运站、公交枢纽、重点轨道车站、进出京主要道路、繁华商业街,重点旅游景区周边以及重点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输秩序监管。各执法大队紧紧围绕总队确定的重点地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各项交通运输环境秩序监管工作。对群众有反映、媒体有关注、平时问题较多的地点,在勤务安排和巡查频率上进行特殊的安排,要严厉查处出租汽车拒载、多收费、议价;旅游客运车辆参与“一日游”违规经营;省际客运车辆站外揽客、超员载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违法运输烟花爆竹和各类“黑车”非法运营,以及轨道交通车内、站内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违章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节日出行环境。

(二)轨道交通新线试运营保障。按照总队印发的《2015年新开通轨道交通沿线及周边运输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新线各车站周边及站内车内的巡防管控,与公安、交管、城管、运营企业加强协作,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好新线试运营期间的交通运输环境秩序。

(三)加强信息收集,妥善处置突发情况。一是节日期间,总队及各执法大队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发现问题妥善处置,及时按规定报告;三是做好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遇有强降雪等恶劣天气,要按照要求及时启动预案,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四是总队值班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各队值班人员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并妥善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上勤上岗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履职。落实轨道交通新线试运营期间各项保障工作措施,特别是客流高峰时段重点点位监管人员必须到位,确保秩序良好,为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有序的运输环境。

(二)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加强与委运输局各城区处、公交保卫总队、属地政府、公安、交管、旅游、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秩序维护联勤联动工作态势,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