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在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安装固定视频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7-05-27 11:3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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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郊区交通局,各城区管理处,各执法大队,城六区交通委(个体出租管理站),各出租汽车企业,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各出租汽车营业站

为全面加强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地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管控和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依法收集违法证据,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决定,自2017615日起,正式启用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交通行政执法电子监控设备,对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实施处罚,望各郊区交通局、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城六区交通委(个体出租管理站)、各出租汽车企业、各网约车平台公司、各出租汽车营业站,在2017615日前组织做好本《通告》的宣传工作,确保每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调度员知悉本《通告》的内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共同维护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地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电子监控区域公示如下:

1.北京西站出租汽车营业站视频监控区域,按照京交运发〔2017173号文件规定的站区范围执行。

2.北京站出租汽车营业站视频监控区域,按照京交运发2017174号文件规定的站区范围执行;

3.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视频监控区域,按照京交运发2017175号文件规定的站区范围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1.京交运发2017173

     2.北京西站出租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

     3.京交运发2017174

     4.北京站出租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

     5.京交运发2017175

     6.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2017524

 


附件4:北京站出租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pdf


附件1:京交运发〔2017〕173号-北京西站.pdf


附件2:北京西站出租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pdf


附件3:京交运发〔2017〕174号-北京站.pdf


附件6:北京南站出租汽车营业站区范围示意图.pdf


附件5:京交运发〔2017〕175号-北京南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