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主要是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等“9+X”进行分类。责任清单,就是参照“9+X”的分类,按照运行环节、程序对各类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责任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职权共864项,其中,行政许可43项、行政处罚618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3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29项。我委没有行政奖励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