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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解读《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 2018-12-26 10:0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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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现场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李堃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法制处副主任科员 罗承财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首都机场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刘晓昆


主持人王媛媛

    主持人:各位观众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首都之窗联合举办的在线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媛媛。《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已经在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隔5个多月的时间,对这部法律法规是否有足够的了解,包括这段时间以来的实施效果怎么样,今天直播间为您解读《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首先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今天在座的三位嘉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法制处副主任科员李堃,欢迎您。
  李堃:网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法制处副主任科员罗承财,欢迎您。
  罗承财: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下午好。
  主持人: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首都机场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刘晓昆,欢迎您。
  刘晓昆: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下午好。
  主持人:今天非常三位嘉宾来到演播室,大家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易公众号和首都之窗北京时间公众号参与我们的节目。首先是不是介绍一下这部《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我们为什么要去出台这样一个法规,出台背景是什么?
  李堃:《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务院的条例相关规定,从事出租汽车经营,道路客运经营都需要取得相应许可,对于没有取得许可的从事客运活动,就可以把它纳入到非法客运活动中去。本市对于我们的出租车还有黑摩的,一直是依据国务院有一个行政法规叫《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在2017年10月1日被废止了,对无照经营的一些车辆执法过程中的手段不足,出现了匮乏。鉴于非法客运治理活动的紧迫性,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予以立法。把长期一直对黑车采取的扣押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方面是保持对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另外一方面也保持我们执法措施的持续性和治理效果的有效性。
  另外一方面原因,非法客运活动现在治理形势还很严峻。随着本市人口包括城市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交通出行需求也出现了一个不断增长的态势,在交通出行保障方面,虽然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我们从发展轨道交通,包括到优化公交线网里程,运营时间,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鼓励网约车的发展,鼓励共享单车发展,鼓励公共自行车租赁发展来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加大力度对非法客运的行为和活动进行了治理。不可否认,本市的非法客运普遍存在,所以,这种非法客运活动严重侵害了乘客合法权益。尤其是我刚刚提到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废止以后,我们发现本市的非法客运活动出现了反弹的迹象。
  主持人:因为有空白期。
  李堃:对,因为之前有扣押的手段和法律依据,那个时候被废止等于没有了,所以我们觉得这种情况对于城市治理,行业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也就应运而生了。
  主持人:《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也是对执法工作赋予了严肃性,包括工作的连续性,加大了打击力度。
  李堃:是的。
  主持人:是的。说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从字面来看,什么是非法客运,表现形式和种类有哪些?
  罗承财:非法客运生活中是黑车,这是我们的习惯,准确说的是若干规定第二条说的没有经过许可从事或者是组织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因为这种客运经营活动是直接关系到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某种意义上讲,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虽然我们国家从不同层级的法律规定来说,客运经营活动都是十分许可制。所谓许可是说这个活动原则上不允许你去从事,去干的。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后,比如说你安全的条件,技术的条件符合以后,国家批准之后才可以干。对于客运领域来说,客运的经营者通常是企业,车辆,驾驶员都应当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合法经营证件。进一步说,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根据形势需要,大部分涵盖了整体的非法客运的表现形式。
  第一,法规里面说的假冒巡游出租汽车,就是克隆出租车,也就是黑车之王,各方面都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第二是无照从事巡游出租车业务的。第三是无证从事网约车业务的。第四是无证从事班车、旅游车的俗称是黑大巴。第五是以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业务的俗称“黑摩的”。
  主持人:网友说,有的黑车比较方便,价格也不贵,为什么要打击黑车?我想问一下,之所以打击查处,非法客运的危害在哪里?
  刘晓昆:我觉得网友说的是非常片面的,有很多的黑车司机在打车的时候跟网友商量好20块、30块,但是有可能乘客到地址之前就会临时起义多收费或者是采取不法手段,有违法犯罪的行为。
  主持人:这些都是执法过程中的事实。
  刘晓昆:对。
  主持人:开始很低的价格,20块、30块,之后漫天要价。
  刘晓昆:对,存在这种情况。
  主持人:所以我们总结它有什么危害?
  刘晓昆:首先正常车辆是定期维护,经过综合检测合格之后才能上路。二是正规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要经过考试和审核,合格后才能驾驶运营车辆提供服务,而且要定期进行审验。非法客运驾驶员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其专业技术水平无法保证,在运营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
  三是正规客运企业和驾驶员信息在管理部门均有备案,但是非法客运车辆和驾驶员想查信息无法查到,一旦发生安全或者是服务质量的时候,乘客自身的维权存在困难。还有是保险规定的问题,非法客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选择肇事逃逸,这样给乘客的风险是不能忽视的。而且非法客运的黑车司机,在公安部门没有备案,而他在营运过程中伴生的违法犯罪的可能性比较低。比如说驾驶员见财起义、见色起义,换假币的事情时有发生。像我们查处的假币很多。他用各种手段将乘客手中的真钱换成假币。
  主持人:有没有这样的例子?
  刘晓昆:比如说乘客给了司机100块,司机自己从右边倒到左边,说你给我的钱有点问题,换一张。一般是夜间,等到发现的时候没地说理了。
  还有是非法客运给正规的道路客运造成了影响,侵犯了正规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影响到行业不稳定。
  主持人:尽管可能刚才有朋友,有时候我也会觉得黑车会带来方便,但是听您的讲解之后,介绍之后,我觉得可能不管在哪儿,非法客运都是需要去打击的,都会侵害我们乘车人的利益,包括会扰乱市场的秩序。对吗?
  刘晓昆:对,确实是这样。
  罗承财:我想补充一点,为什么提醒广大乘客和网友乘坐正规车辆,如果是正规车辆执法非常强,比如说出租车,所有的正规的出租车的驾驶员全部经过公安部门的背景审查。第二是所有的车辆都是经过行业主管部门也就是交通部门的备案登记,当然你说车辆的安全技术是另外一点,更主要的是车上都有GPS,行业的主管部门也是建立了电子化的监管平台。比如发现哪个车有位置,或者是大概回忆起哪个位置坐的车,我们总队通过交通为的电子化的监管平台可以很快锁定这个时间段内有多少车在这儿,这种震慑力在这儿,很多司机说不敢把乘客怎么样,不敢有不良的企图。因为非法客运的车辆车是失控的,人也是失控的,对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来说,执法的成本,事后追查的时效性远远不及正规车辆,从自身安全角度考虑,我们还进一步呼吁大家选择坐正规的出租车。我们有的时候感觉到黑车近在眼前,但是有可能这种近在眼前牺牲了你的安全。
  主持人:和以往的法律法规相比《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有哪些不同?
  李堃:《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作为专项性的立法,专门为查处非法客运的工作而进行的立法,除了我之前提到的把一直以来实施有效的扣押措施固定下来以外,我总结了一下大概有六方面的新的规定。
  第一方面,对部分非法客运经营,比如说黑巡游车和克隆出租车提高了罚款额度。第二,对克隆出租车和黑摩的设置了没收车辆的行政处罚。第三,对于违法两次以上的驾驶员,对他设置了一个扣押机动车驾驶证这么一个强制措施。第四,明确了扣押车辆解除扣押以后,如果车辆还在停车场保存,解除扣押以后的车辆保存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主持人:解决了滞留车辆的处置问题。
  李堃:第五,分别明确了车辆被查扣时和被查扣后达到报废标准的处置方式,解决了滞留车辆处置难题;
  第六,引入了社会共治和信用管理的理念。
  主持人:比如说第三条对违法两次以上的驾驶员设定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措施,新闻上看到有这样的案例发生了,当然法律有它的震慑性,如果他第三次再次出现了从事非法客运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怎么办?
  李堃:我们立法的时候考虑到驾驶员有可能,比如说他从业的车辆被扣押以后,为了防止他利用其他车辆再从事非法客运,一方面提高违法成本,另外也提高震慑力量。我们借鉴了外省市的相关经验,据我了解上海做的比较好,把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的这个规定写入进来。在第六条里面,其实对从事非法客运被执法部门查处的不同的次数设定了不同期限的扣押措施。也就是说他如果被查处了两次,由公安交管部门扣押驾驶证三个月,如果是三次或以上的扣押时间会延长到六个月。
  主持人:谢谢。《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表决通过之后,在执行之前,交通委的执法部门为了适应新的地方性法规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如何让法规执行更好落地?
  罗承财:为了使《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落地,我们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在市人大表决通过之后,迅速印发了新法规的宣贯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召开媒体吹风会、组织专题广播节目、发放宣传资料、在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确保社会公众知悉新法内容,引导广大乘客自觉抵制“黑车”。
  二是明确新法的法律适用和执法标准,及时调整执法信息系统、执法文书。
  三是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我们制定配套规范文件考虑两方面,一个是对于贯彻新的地方性法规要严格执行,另外一方面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也要充分予以保障。所以在《若干规定》实施以后,总队先后印发了《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这个裁量基准比如说什么,我们举一个例子,对黑巡游车是罚1万-5万,我们解决的是什么?你违法行为的性质怎么样,有没有加重或者是减轻的情节,主观的过错。要做到过罚相当,我们做的处罚不是极刑极重,这是一个。第二个文件是《假冒巡游出租汽车查处规定》,进一步规范克隆出租车的识别和认定的标准。第三个是《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当事人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向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听证的要求,通过这些文件让若干规定的文件更加具体。
  四是协调司法、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强化部门间执法协同,完善具体工作机制。
  五是以《若干规定》实施为契机,交通执法总队拟定了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客运专项行动计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新京报、腾讯视频等主流媒体对打击非法客运进行了集中宣传和线上直播,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人以及潜在想要违法的人。
  主持人:这里有一封网友来信,他说,我想问一下,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4 3号通知是否失效了?这按个通知,交通执法总队没有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车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利。新出台的《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与交通执法部门没关系,应该是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作客直播间才对。另外问一下,为什么以前交通执法部门查处非法客运用的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也用过交通部制定的《网约车经营服务暂行管理办法》,到底交通执法部门有几个法?
  罗承财:我们先说一下交通执法总队的法定职责的问题,网友说到的京政发的2004年3号文,这个是从交通执法部门划到了城管执法部门,但是紧接着2014年12月份,市政府又发了一个京政办发2004 78号文,这个文又把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以及机场的重要客运枢纽的黑出租的这个划到交通执法总队,再到7年之后的2011年的时候,市政府办公厅又发了一个文,明确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城六区包括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轨道交通站等交通运输场站和周边的出租汽车运营秩序监管工作,实际上前面这三个文件连起来,我们对黑出租有执法权。
  对《若干规定》里面,市人大的领导,相关的委员也提了,他们也想提,通过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把打黑职责直接理顺了,所以说不管是网友提到2004年的3号文,还是北京市的文件,还是今年7月1日的《若干规定》也好,是把打黑的执法体系是理顺了。交通执法总队是负责城六区的非法客运的打击工作,这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个问题,网友提到说我们的执法依据的问题,刚才我们的李堃同志也介绍到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就是当时用的是《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我们用这个《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查处黑出租的时候,交通部虽然有相应的部门规章,实际上是两个,一个是60号令,还有一个巡游车管理规定的64号令,两个部门规章,一个行政法规都对黑出租做了规定,但是我们适用法律有一个从高到低的原则,所以那时候用的是国务院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到它废止的时候,一直到《若干规定》实施之前,只有交通部的两个规章对黑出租做了规定,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用的这两个规章。等到北京市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后,我们再使用《若干规定》,所以我们怎么样去适用法律,在立法法以及相关规定里面都是非常明确的。
  主持人:手动为您点赞,不怕网友质疑,我们有非常明晰的法律,赋予我们执法权。网友说《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的制定为规范交通道路秩序,打击非法客运,保障乘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证,作为普通群众强烈支持规定的实施,本人住在大红门街道海户屯社区,有一些实际生活中的体会想跟嘉宾分享一下。第一,规定出台之后,黑出租的现象大为改善,2018年下半年感到这种黑出租猖獗载客的问题大为减少,以前半夜在路口趴黑活的现象不复存在了,我觉得与规定的实施和相关部门执法密不可分。第二,规定的第八条有关细节还要进一步的细化,根据规定,禁止从事客运经营的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类型由相关机构确定并向社会公示,大家知道,相关部门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目前还没有发现相关的公示内容,这一块工作希望能够加快一些,将进一步提高利用规定打击上述车辆进行违法客运的可操作性,也有利于更好的发动公众开展社会监督。是这样的网友留言,我们怎么看?
  李堃:感谢网友对《若干规定》的关注和我们查处非法客运工作提出的建议。
  主持人:第二条建议特别细致,可能是认真研读过的我们的规定的内容。
  李堃:对。第八条是由相关部门对能从事营运的车辆进行规定,今年北京市人大还修订了另外一部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这个里面,把我们在第八条里面的三轮车、超标摩托车予以明确,日常生活中在街面上看到的好多的电力或者是动力驱动的三轮车或者是四轮车,以前是性质的是不明确的,这次予以了明确,纳入机动车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该是上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登记,驾驶员也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可以驾驶。所以,由于这个法规出台,这一部分车辆的属性进行明确,然后据我所知,公安交管部门也在制定相关的规定,下一步关于哪些车辆可以从事营运,哪些车辆不能从事营运的范围会进一步研究,提出来一个标准给社会公示的。
  主持人:网友还提到生活中的其他观察,全面落实好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稳扎稳打,以本人所住的海户屯站地铁8号线附近举例,特别是新世纪服装大厦,大红门天雅等周边区域,三轮车、黑摩的违反规定,非法营运的现象非常严重,达几十辆之多,且逃避检查。主要的表现,第一是打时间差逃避检查,第二是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逃避检查,第三是非现金支付逃避检查。实际上我觉得他说的这几种方式,违法的现象,不光是针对黑摩的,在我们的一些黑车,包括我们所规定的一些不同的非法客运的现象中,可能也会存在,我们面对这样一些逃避检查,逃避执法的一些手段,我们有什么执法方式来应对,截止到之前,查处非法客运的工作情况和治理效果怎么样?实可以一并跟大家谈一谈。
  刘晓昆:我从执法角度来谈谈网友提到的问题,查处非法客运,现在虽然手机支付功能强大,基本上现金支付特别少了,都是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都是通过手机线上支付。但是我想在这里提一点,呼吁一下广大网友,我们的执法其实是为了您的安全出行,在执法过程中,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事,像需要乘客去配合的,因为执法需要采集证据,需要网友提供支付的界面和相关的信息,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对我们的执法不理解、不配合。所以我觉得其实这并没有侵犯您的隐私,我们只是在工作,我们是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这是出发点。所以我觉得希望广大网友还是能配合我们的执法工作,能理解我们。
  主持人:包括他说到打时间差,我们执法过程中也会延长或者是重点的时间段,重点区域会有重点的执法检查?
  刘晓昆:对,我们的执法是这样的。别人休息的时候我们工作是最忙的,像每年的春运、两会、暑运、黄金周或者是国家重大会议期间我们都是最忙的,而且安排的执法力度非常高。尤其是像夜间,我在首都机场工作,首都机场每天航班最多的时候集中在夜间,凌晨12点左右是属于运力乘客比较多的时候,所以需要我们监管的力度加大,每天如此,一年12个月,基本上都是这样。
  主持人:说到这儿我想问一下,从《若干规定》的正式实施到现在五个多月的时间,整个查处非法客运包括执法情况,目前工作的情况和执法效果怎么样?
  罗承财:刚才我们说为《若干规定》做了一些规定,实际上我们已经制定了为期半年的打击非法行为,白天晚上都查,不能说都是8小时工作制,我们白天上班,然后8小时都下班了。他们有时间差,我们也有错时执法。
  第二是高峰全面查与平峰突击检查相结合。第三个是采用线下查车辆与线上查数据相结合的执法方位,精确打击非法客运的行为,统筹调度总队下面11个执法力量。同时总队依托交通执法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若干规定》对非法客运的当事人暂扣驾驶证。今年8月31日,首都机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按照《若干规定》对两次从事非法客运的谢某作出了暂扣机动驾驶证三个月的处罚决定,实现了“非法客运暂扣驾驶证”的第一罚。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本市交通场站地区“黑车”呈减少趋势,社会面“黑车”蔓延趋势已初步控制,客运市场秩序逐步好转,法规的治理效果已经初显。
  主持人:刚才你说到查处的方式线下查车辆,线上查数据相结合。这是指什么?
  罗承财:这个是通过平台来运营的这么一些客运企业,包括网约车也有线上的数据,出租车也有线上的数据,我们的省际客运,旅游客运都有线上的数据,有的时候通过抽查的方式,看这个车在哪个位置。另外是结合线上线下的分析,有重点的点位,有重点的执法分队,再对有嫌疑的车辆进行检查。
  主持人:大数据助力我们工作了。
  罗承财:对。
  主持人:网友说黑车好认,那克隆出租车怎么认,如果出现了克隆出租车怎么办?这个问题我也挺好奇的,你说的克隆基本上是一模一样,首先是甄别,第二如果点背,坐上了克隆出租车怎么办?
  刘晓昆:其实从执法角度来说是数据库精确识别对比,但是乘客不可能做到这种精确识别。所以我简单用四个看来分辨克隆出租车。
  第一看,看车牌号。北京的正规巡游出租汽车的都是京B开头的牌照,一旦您发现它的牌照并不是京B开头的,一定要注意,很可能是假冒的。
  第二看,看车况。以检查案例来讲,克隆出租车一般都是使用接近年限的二手车,车况非常差,有一些是已经报废的车辆。您在打车的过程中发现车身或者是里面的设施非常陈旧或者是脏了,应该小心,引起您的警惕。
  第三,看驾驶员的服务监督卡和营运证件。按规定,北京市的巡游出租汽车,副驾驶的前面板需要摆放驾驶员的服务卡,右上角需要张贴证件。而且印有二维码,多数克隆出租车一般能克隆服务监督卡,但是很少克隆二维码,通过扫二维码的信息可以确定司机的真伪。假的二维码扫出的信息跟真的是不同的。同样的道理,营运证上也有出租车的信息和二维码,乘客上车之后可以比对车号是不是一致,或者是通过二维码看车辆的真假。
  第四看,看发票信息。司机给了您发票,首先一定要注意车票的车号是否与发票一致,通过比对可以对车辆真假进行初步的判断。以上是从乘客的角度来进行的辨别。
  主持人:如果万一上了克隆出租车,这时候怎么办,也不能跟司机打一架然后我跳车,这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太不负责任了。
  刘晓昆:如果您乘坐了克隆出租车,不要跟司机发生冲突,在保证自己的安全的基础上做一些措施,记住车牌、颜色,第二是把自己的行程告诉自己的家人或者是朋友,最好在车上的路程始终与他们联系。第三是看司机行车的路线,在闹市区提前下车是最好的。当然,还有与司机发生冲突了,采取一些技巧,缓和司机的情绪千万不要产生矛盾,下车之后及时拨打110或者是12328进行投诉举报。总之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
  主持人:前不久媒体报黑车的计价器也可以打出租车的车票,打一张一块的成本,都是内部人买的,不知道我们有没有了解?
  刘晓昆:我在执法过程中也发现这种情况,黑车买正规出租发票一卷100块,确实是相当于一张一块,通过黑市卖打票机进行打印,这种打票机非常方便,随时随地可以打出任意时间,任意里程,任意价格的发票。但是从执法角度来讲,第一是查实情况之后,对从事非法客运进行处罚,按《若干规定》司机将面临1万-5万的罚款。第二,以发票为线索,倒查涉案的驾驶员,如果能核实清楚正规的发票让无良的司机流通到市场,我们会对驾驶员进行违反行业标准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驾驶员所在的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好企业管理主体责任。最后一点是如果核实清楚黑车司机使用正规出租车的专用发票,确实由正规的出租驾驶员转让倒卖的,除了执法部门做出处罚,一般情况要移交给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主持人:网友说,此次《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是否适用于非法网约车?第二是想知道目前有非法的网约车和多个网约车的聚集平台,未来主管部门如何执法,处理非法车辆和平台?第三是针对办双证的网约车,如何保证出租车的合法权益?
  罗承财:第一个是《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当然包括非法网约车。前面提到的五种形式,其中一种就是非法网约车。第二个问题,网友提到有大量的非法网约车聚集在平台,执法部门怎么办。这一块来说,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从两个层面去处理,一个是说线下对涉案的司机该进行处罚的要处罚。第二个是对司机所在网约车平台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它改正违法行为,再加上交通部已经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做了约谈,要求规定时间内加快车辆和驾驶员的合规化进程。最后说一下双证,也就是车有证,人有证的驾驶员的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交通执法总队来说,我们主要的方式是通过打击非法的这些从业人员,还有经营平台,去维护已经具有行业经营资质的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说非法的放下来,你的合法权益没有保障,最直观的是你的收入水平不可能上来。所以执法部门更多的是强调查办案件的方式,去维护合法市场的稳定性和健康状态。
  主持人:打击非法,让守法的更合法。接下来聊一下对拼车或者是合乘有没有什么规定?
  李堃:对于拼车或者是合乘北京市有相关的规定,这个是2016年12月21日,由市交通委员会同公安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叫《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对合乘的原则,费用分摊,驾驶员的驾驶年限的要求,提供信息服务平台的一些义务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合乘或者是拼车应该是免费或者是合理分摊出行成本的共享出行的方式,其中有一定的公益性。驾驶员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合乘的各方合理分摊在合乘过程中产生的油电等费用和道路通行费用。有两个特点,不以盈利为目的,第二个是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我们一个方向行驶,我搭你一段,有这么一个特点。如果收费明显高于必要合理的费用,或者是以盈利为目的,可能是涉嫌以合乘的形式来从事非法客运的经营活动。
  主持人:也就是说如果路线不合理,或者是收费漫天要价的话,实际上就适用于今天聊的《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是吗?
  李堃:是的。
  主持人:谢谢。其实《若干规定》里面也引入了社会共治的概念,怎么让这个概念来实现社会共治,是一个什么样的内容,怎么去理解它?
  李堃:我们当时在立法的过程中,为了增加打击非法客运的力度,想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因为非法客运的这件事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那么我们引入了社会共治的概念。想通过这种社会共治的概念,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非法客运,乘坐合法车辆,配合查处工作的共识。我们建立了非法客运的投诉举报制度,在此我想向广大网友进行一个倡议,倡议大家拒绝乘坐非法客运驾驶员和非法车辆提供的服务,一旦发现有这样的行为,请及时拨打我们的便民服务热线:12328。遇到执法人员检查的时候,也请您花几分钟的时间对我们检查工作进行配合,也为您自身,为全社会提供一个良好安全的出行环境。接到举报之后,我们执法部门将对接到线上投诉的举报进行及时处理。
  主持人:这里有一个特别深的感触,我们的执法人员跟出行人员不是对立的,可能有乘客觉得你耽误我时间了,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不是为了查处而查处,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实现一个有序良好的社会乘车和运营的秩序。
  说到这儿,我们利用节目最后一点时间说一说,现在临近元旦、春节、寒假等等各种客流的高峰期,接下来在客运秩序保障方面,重点工作是什么?还有哪些执法的计划,工作思路和理念是什么?
  罗承财:马上快到元旦了,每到节假日高峰的时候,总队工作重点好大一部分都集中在客运方面。今年客运的交通执法保障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将开展重点摸排,结合往年客流高峰期的保障工作经验及今年保障工作的特点,各类地区分级分类,提前明确今年重点,科学精准地部署保障勤务。
  二是针对突出问题、热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的整治行动。通过市区联动、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逐车逐线逐点地对客运车辆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以及经营服务不规范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诉案件受理处置力度,保护乘客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响应式的执法,做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踏踏实实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成。一方面延续“专人负责,专项专办”的工作模式,对客流高峰期间,像刚刚提到的元旦、春节等,乘客的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查必回复”。另一方面我们也会继续通过首都之窗这样的知名媒体,向广大乘客介绍乘车安全须知和维权途径,让大家安全出行、放心出行。
  四是加大联合执法与综合治理力度。紧密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道”机制,会同站区管委、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全面推进属地牵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主要是这些方面。
  主持人:谢谢,今天非常感谢三位嘉宾作客演播室,首都之窗本身是一个政府网站,我们在网站上面会开通各种各样的政民互动的平台,包括市长信箱的渠道,如果遇到出行过程中侵害您个人利益的行为,您可以通过登录首都之窗的网站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会通过后台流转机制会跟政府部门进行流转和沟通,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加强政府部门和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再次感谢三位嘉宾作客演播室,也感谢网友关注,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