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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我市交通运输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委修订了《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起草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并于 2019年4月26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5月11日,我委收到《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反馈意见15条,完全采纳4条,部分采纳11条;收到《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意见》反馈意见24条,采纳了10条,不予采纳14条。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