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常见问题

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问题

发布日期: 2018-12-25 10:55 [打印]打印
分享到: 

  问:为什么要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答:将货运车辆低排放区从六环路扩大至全市域,可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据介绍,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最新来源解析表明,本地排放中移动源占比高达45%,其中货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机动车排放量的一半以上。为治理大气污染,市政府坚持不懈加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管和推动高污染排放车辆淘汰。

  去年9月已出台的限制国三柴油货车通行北京市六环路及以内道路的管理政策,把六环路以内区域设定为货车低排放区。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截至今年三季度,外埠进京货车的排放结构发生了明显优化,国三柴油货车车辆减少了73%,国五柴油货车占比从15%上升到58%。本市存量国三柴油货车也淘汰更新了30%。进出京主要货运通道的污染物排放量降低了34%,对区域大气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北京生产生活物资供应正常,鲜活农产品等商品价格基本稳定。

  通过坚持不懈的治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好转,今年19月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成效并不稳固,特别是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据气象和环保部门监测,预计今年冬季气象条件总体较上年偏差,空气质量有可能出现反弹,需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此,《通告》明确将高排放、高污染的国三柴油货车的禁限行范围扩大到全市域,这是北京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重点区域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部署的具体行动。

  问:《关于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中三类车辆设置过渡期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自2018121日起,全天禁止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本市号牌的国三柴油货车、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等三类车辆,继续执行2017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7179号)规定的过渡期政策,并将过渡期延长至20191031日。在过渡期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本市国三柴油货车继续执行现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201911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柴油货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问:对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有什么规定?

  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201911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问:对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有什么规定?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2018121日至20191031日,除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外,其他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本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后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天可以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外道路行驶,每天0时至6时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2.201911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问: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12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问:北京市对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有哪些?

  答:为保障车主权益,延长补贴退坡时间,配合去年出台的限制国三柴油货车通行北京市六环路及以内道路的管理政策,北京市专门制定了《北京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淘汰方案》,考虑车型、购置时间等因素,对于报废和转出的车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此次结合新的管理政策出台,也对补助办法进行了优化调整,相应推迟了补贴退坡时间和停止补贴的时限,凡在20191031之前完成车辆报废或转出的,年底前均可申请补贴。

  问:政策出台后,如何管理和执法?

  答:北京市交通部门将会同周边省市共同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告知外埠货运司机,在主要进京通道沿途设置标志标识,提示过往司机合理安排路线,并将与主要电子地图运营商合作做好智能导航提示。政策过渡期内,为本市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国三柴油货车仍需由收货单位或个人通过“北京市外埠进京高排放货车需求管理系统”平台(网址为https://wbhc.bjjtw.gov.cn)提出申请,经归口行业部门进行需求确认后方可通行。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货车闯禁行、进入六环不办理进京通行证、违反夜运通行政策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环保部门将以路检夜查、入户检查等方式,加大重点进京通道和货运场站的环保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