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是市交通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以市交通委名义执法。
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二)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路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市管城市道路行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指导、统筹协调各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