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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十四支队深入大灰厂西、大灰厂东、大灰厂、丽泽桥北公交场站,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场站食堂等动火作业有关场所、经营场所、彩钢板建筑、公交车辆及场站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和使用等进行了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要求,确保适用的灭火器符合规范并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切实加强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