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9-30 10:47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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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利:

2022年09月13日,本机关作出京交(01)权告〔2022〕FXY00062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本机关先后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上述执法文书送达给你,现依法公告送达,主要内容如下:

2022年08月16日11时50分,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你驾驶冀H8S952号车载7名乘客(6男1女)行驶至检查地点,其中1名女乘客由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到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地铁站,另6名男乘客分别由海淀区力度家园、朝阳区北土城地铁站等地上车准备去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你通过电话和他人介绍的方式联系乘客乘坐该车,与其中1名女乘客和1名海淀区力度家园上车的乘客商议车费为每人200元,与其余5名男乘客商议车费为每人150元。检查时,1名女乘客已支付车费150元,其余乘客尚未支付车费,本次营运获得违法所得150元。冀H8S952号车为非营运车辆,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涉嫌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此行为违反《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据材料等予以佐证。

根据《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决定给予你没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5日内提出。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京交(01)权告〔2022〕FXY00062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号(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  

联系电话:010-6833517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