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捆绑执法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运营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07-10-17 01:09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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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机动车非法运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结合总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为确保奥运会测试赛期间各项活动的顺利举办,全面净化首都客、货运输市场环境秩序,实现“以面保点、以面保赛”的整治目标,解决好“两站一场”和十个交通枢纽、城八区(黑小公共)各类非法运营行为影响首都城市形象、侵害行业和乘客权益等问题,在市08环境办和市打击机动车非法运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决定从81日起,配合全市环境治理的统一行动,对机动车非法运营分两个阶段进行专项整顿,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阶段安排

专项整顿工作时间:818日、9115日。共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顿阶段(8188

各队要对“两站一场”周边和十个交通枢纽周边以及城八区(黑小公共)按照辖区分工,采取边调查边整顿的方法进行,在对“黑车”非法运营的数量及活动规律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的同时,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客货“黑车”进行严厉打击。

(二)专项治理阶段(9115日)

与公交保卫总队、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两站一场”周边、十个交通枢纽周边和城八区(黑小公共)非法运营的“黑车”进行全面整顿。对奥运测试的比赛场馆周边,运动员、官员住地周围和十七大期间会场、与会代表住地周边地区的“黑车”扰序问题,要主动配合公安、公安交通、城管大力整顿。

二、整顿措施

(一)看打结合。对“两站一场”和十个交通枢纽客流高峰期间和“黑车”活动猖獗时段,要按照勤务制度设置固定岗,打击挤压“黑车”生存空间。对城八区的黑小公共,要安排专门力量进行查处。对总队《2007年“好运北京”体育赛事场馆外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比赛场馆,运动员、官员住地周边的“黑车”问题,要与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在治理上形成合力,确保运营秩序良好。

(二)在整治期间要与公交保卫总队安排1-2次集中打击“黑车”的专项行动。

(三)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打黑力度。各队要充分发挥音像设备、执法监控车、“两站一场”和十个交通枢纽监控设备在打黑工作中的作用。整顿期间,执法监控车要加大重点部位的巡察密度,各队要主动联系并派员参与当地公安、交通枢纽的实时监控工作,确保打击“黑车”更有针对性和精确性。

(四)对违反“两部令”非法安装出租汽车标识和克隆的黑出租及伪造出租汽车号牌等行为,要做为重点进行治理打击。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对长期不接受处理的“黑车”当事人,要通过发布《通告》的形式告知,超过规定期限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要进行清理、统一处理。

(六)对有两次以上从事“黑车”非法运营的行为人,要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予以曝光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七)加强宣传,大造整顿舆论,震慑不法行为。各队要积极组织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北京站、西客站、机场和各交通枢纽场站内,通过悬挂条幅、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加强对打黑工作的宣传报道。

(八)加强工作督导,纳入年终考评。整顿期间,总队将组织力量按照《勤务督查制度》的规定,对各队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整顿效果进行监督考核,并定期通报情况,表彰先进督促落后。考核结果将纳入年终两制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