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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交通法制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1-02-04 16:36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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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交通法制工作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市政府和我委重点工作,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体系、交通法律法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法治宣传体系、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立体化现代化交通系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政府部门体系建设

(一)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重点内容,邀请专业老师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作用。

(二) 制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

2.制定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交通运输部和市政府法治要求,明确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

(三) 优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

3.通过单位自查、数据收集、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评价,定期汇总,及时讲评。

(四) 继续推进京津冀法治一体化

4.推进京津冀法制协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开展公交、公路、铁路等立法调研论证,推进毗邻地区执法协同,做好重大活动执法保障合作。

二、积极推动立法完备,深化交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五) 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立法进程

5.完成铁路安全立法立项论证工作。梳理铁路安全管理行业现状、存在问题,拟定对策措施,对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实地调查研究,形成立法基础资料汇编,起草立项论证报告。

6.完成出租、公交和公路等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工作。了解行业基本情况,摸清现状,查找行业亟需立法解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

(六) 梳理完善“两库两单”

7.完善交通法律法规库和规范性文件库。进一步梳理本年度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本市新制定、修订、废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库和规范性文件库。

8.完善权力清单。结合新修订的处罚法实施和交通运输部执法事项目录,及时调整我委权力清单。

三、持续加强交通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深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七) 全面落实执法协作办法

9.组织召开全委执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管理和执法协作评价,实行月通报、季评价、年考评。

(八)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10.全面修订自由裁量基准。制定自由裁量基准管理办法,明确自由裁量基准和违法行为目录编制、修订规则,建立自由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

11.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岗位等,规范交通执法服装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岗位目录、执法资格联机考试和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全方位开展法宣培训,深化法治宣传体系建设

(九) 做好法宣规划计划

13.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八五”普法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制定2021年法宣工作要点,确定本年度法宣工作重点任务。

(十) 加强行业法治宣传培训

14.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落实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交通枢纽”品牌法治宣传活动,在交通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十一) 组织重点法规培训

15.组织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综合法规培训,邀请专家学者通过“交通大讲堂”等形式对法规进行讲解释义,指导行业开展执法。

五、继续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深化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 加强复议诉讼管理

16.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管理,增强部门间案件协调,突出涉诉部门的主体责任,提高委行政行为的规范性。

(十三) 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管理

17.全面推进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落实,启动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建立委系统法律顾问律师库。开展公职律师年检工作。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经济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法制工作中的参与力度。

(十四) 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18.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推进合同和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作用。